公办学招157人!户籍不限!专科可报!26号截止!
公告汇总晋江市(127人)丰泽区(14人)永定区(15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晋江市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聘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坚持控制聘用总量不超原则,把好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上下滑动查看)
二、招聘需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编制情况及工作进度严格控制好招聘人数,具体招聘需求可与各单位联系,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至2022年9月聘用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晋江市合同教师,要求聘用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2.符合2022年新聘用合同教师条件的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2022年新聘用合同教师招聘条件的认定参照《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及《2022年晋江市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2)1.新聘用的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新聘的卫生保健人员有工作经验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3月以后出生)。2.具备相应学历:特教、幼儿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小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中学、职校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卫生保健人员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专业对口。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其中,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教师以及小学各学科教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公办教师和小学各相应学科公办教师专业要求执行;对毕业专业为“教育学类”的应聘对象,可以按其专业方向并取得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4.合同教师应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应聘完中校或中职文化课合同教师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校合同教师可放宽至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5.合同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6.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7.职业教育文化课教师参照中学教师资格岗位条件执行;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8.卫生保健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二)聘用期满合同教师2022年8月聘用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如受聘原聘用学科岗位的(包括不同单位同学科岗位,如原聘用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现仍受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可直接予以续聘;如受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备新聘用合同教师招聘条件。
五、招聘办法
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原则上,各单位如有需求,应优先聘用招聘对象中的第1类对象。各单位招聘合同教师按以下程序:(一)续聘本单位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合同教师;(二)聘任外单位调入的合同教师;(三)发布学校招聘公告;(四)公开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五)统一考试;(六)组织体检及考察;(七)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八)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公示招聘结果;(九)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除第(八)项外的其余各环节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其中:统一考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必须体现具体成绩;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晋江市内市级医院(市医院、中医院、第二医院<安海医院>、晋南医院)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8月26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求职:①《2022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镇级综治证明(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的基本工资、季度及年度绩效奖励金等按《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关于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的意见》执行,奖金及津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规定发放,聘用单位为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2.合同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班主任绩效奖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请假、评优评先、名师推荐、培训培养、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职称评聘等方面和公办教师享有同等权利。3.实行教师缺额经费包干的学校,合同教师工资待遇由学校自行制定,在招聘时向合同教师明确。七、其他事项1. 合同教师聘用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最终以市教育局复审结果为准。2.用人单位和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其中首签合同采用固定期合同,一般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合同教师在合同期内的跨单位流动按市教育局当年教职工调动工作意见执行,其中基层小学、幼儿园的合同教师可由所在教委(育)办统筹在所属镇(街道)内各校(园)间流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如果到本市其他单位应聘的,按新聘合同教师标准条件进行审核和管理,其中在非暑假期间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当学年及下一学年度各单位不得重新聘用其为合同教师;4.合同期满如聘用单位或合同教师无续签合同意向的,应在8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明确。合同期满的合同教师如应聘晋江市内其他公办学校且符合聘任条件的,经用人单位审核条件合格后,可到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调动手续。5.其他未明事项按《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6.本通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85660236。
原文链接
http://www.jinjiang.gov.cn/xxgk/zdxxgk/jyxx/jygz/202208/t20220822_2765744.htm

根据区政府关于圣湖幼儿园收为公办园的方案,经深入研讨,为确保教师队伍稳定、保障办学质量,决定组织2022年泉州市丰泽区从事圣湖幼儿园教师工作国企员工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14名,招聘对象为原圣湖幼儿园留任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幼儿教师资格证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上下滑动查看)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附件2),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二)具体条件及要求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发布,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9:00至2022年8月26日18:00。(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报名地点:丰泽教育集团(丰泽区泉秀路704号绿榕苑B栋2幢1梯202室)。
联系电话:0595-29886001(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开通)。
原文链接
http://www.qzfz.gov.cn/zwgk/xwzx/tzgg/202208/t20220823_2766228.htm

【公告详情】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逐步解决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矛盾,经区政府同意,2022年我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制定本方案。(上下滑动查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详见《龙岩市永定区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顺序
1.已参加龙岩市永定区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且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未被确定为编内招聘入围人员的,根据报名情况分学科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如符合本条件的人员未录满,相关学科空余名额向符合招聘顺序2的人员招聘。
2.已参加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相应学科笔试考试,成绩达75分的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符合本条件的人员未录满,相关学科空余名额向符合招聘顺序3的人员招聘。
3.若符合前二项招聘条件的未招满,相关学科空余名额面向社会人员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招聘范围:龙岩市。2022年7月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人员;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均视为符合龙岩市招聘范围。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区公办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临时聘用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每增加代课年限1年,年龄放宽1岁,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7.相关岗位如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的教学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并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8.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在编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8)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班时间)
地点: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凤城街道六一路102号五楼508室)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小学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学历、学位(应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查询认证截图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招聘顺序2人员的笔试成绩报告单;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招聘顺序1、2人员提供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符合招聘顺序3人员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8.按照年龄放宽条件参加应聘的,提交《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小学编外合同教师任教证明表》(附件2)。
9.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名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根据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小学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1.笔试
(1)符合招聘顺序2已参加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相应笔试考试,成绩达75分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省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
(2)符合招聘顺序3的人员,如相关学科剩余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3的,该岗位先采取笔试,按岗位数1:3确定面试对象;相关学科剩余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规定比例的,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考试程序及要求
1.笔试
(1)笔试内容参照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中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相关岗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聘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相应岗位的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统一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以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并通过审核后由永定区教育局发放准考证,并与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符合招聘顺序1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符合招聘顺序2、3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相关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符合招聘顺序1、2的分别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为先,如遇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为先,如再遇学历相同的,则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符合招聘顺序3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为先,如再遇学历相同的,则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永定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及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在体检中如体检单位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或无法如期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确定体检对象的方法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对象须按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要求的考察材料。
3.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而影响考察的,责任自负,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经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参照编内同类人员核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扣除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后,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末按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2.招聘到乡镇的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3.编外合同教师与用工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享受综合绩效奖和教绩奖。
4.享受社会保险。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基数缴纳,由相关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5.聘用一年后,第二学年起经考核合格的,同等享受中小学教师增发绩效工资总量。
6.以上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列入预算。
八、聘后管理
1.聘用人员分学科按招聘顺序1、2、3的顺序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自愿选岗确定聘用学校。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服务期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考核、教绩考评等方面参照编内教师管理。聘用人员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用人单位要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聘用人员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完善聘用人员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
3.区教育局、用人单位每学年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采取年度绩效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聘期内可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和教师招聘考试。合同期满,如教育局仍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经考核合格人员续签编外聘用合同,如不再聘用编外合同教师,合同终止。
4.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可参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享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待遇。
5.聘用人员享有与编制内同类人员相同的法定假期。
6.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参照在编教师优秀比例执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区教育局备案,并作为续聘劳动(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
九、其它事项
1.若某一岗位出现空缺,则将空缺岗位用于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数学岗位各一顺序招聘。
2.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报考者用于报考相应岗位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报名提交。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5.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5832369(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监督电话为:0597-5837290(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7.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cn/)“人事信息”栏和“永定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8.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
http://www.yongding.gov.cn/xxgk/tzgg/202208/t20220822_19226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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