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三明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享受加分政策对象提交证明材料公告

2020-08-0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和《宁化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宁教〔2020〕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对象予以笔试加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对象:

参加国家、福建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含2020年将服务期满的)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

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其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宁化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宁教〔2020〕11号)要求“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15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因疫情影响,现将提交证明材料要求更改为“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公示公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8-6821293

王老师:13799188528;曾老师:13859122718

特此公告

宁化县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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