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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莲花中学补充非在编教辅人员招聘简章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莲花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非在编教辅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办公室职员(1人):负责学校综合事务(党务工作、档案工作、宣传工作等),同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敬业、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踏实勤干,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性格开朗、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思明区(或厦门市)户籍; 5.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党务工作经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1年9月14日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林老师邮箱(327465855@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否则自动过滤。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 (2)提供材料 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1日;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组织人员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教育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非在编人员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莲花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莲花中学 202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