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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招聘24人公告(简化程序)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与厦门开放大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体化办学。学校先后被授予福建省“文明学校”和“文明校园”称号。近年来,学校按照“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和“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逐步形成“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大爱匠心协同育人”的办学特色和校园文化,为厦门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残疾人事业发展、社区教育和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通过验收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将对外招聘23个岗位24人。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加入,共创更加美好的厦门城院。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报考者请登录http://221.131.136.30:8269/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报名注意事项:

(1)学校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招聘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全日制普通教育2021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

(3)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1年10月31日。如最高年龄要求45岁是指1975年10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4)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书面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职业见习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6)对于报考者的职称认定,若为所在单位自评的职称,原则上须符合我校相应职级聘任条件,具体条款详见(附件3)。

(7)报考者须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待遇

详见附件4。

四、简化程序招聘考核

简化程序招聘考核主要包含:专业考核、心理测试、综合面试考核、体检、岗位聘任、政审考核、档案审核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质、职业素质、身心素质)、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等。

五、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白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2-5909095;0592-5909319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编:3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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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教师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

附件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简化程序招聘报考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doc

附件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pdf

附件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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