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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2020年中小学 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0-05-13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 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0〕1 号)及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编制了《福建省 2020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教学用书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并就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管理

1.加强教学用书目录管理。《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17 年版课程标准修订)》《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03 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教科书为必选部分,中小学校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选订所在设区市选用的目录中各学科教科书版本。

2.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2020 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小学科学一、二、三、四年级使用根据 2017 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五至六年级仍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

3.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2020 级高一学生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外,其他学科使用《普通 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17 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各地选用的版本教材。2018 级和 2019 级高中学生仍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03 年版)编写的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安排,选订所在设区市选用的各学科教科书版本中的必修册次、选修(模块)册次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册次或选修(模块)册次的教材。

4.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相应年级原则上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5.严格教科书选用管理。中小学必须使用本文件所附目录中 的教材。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不得违反规定 使用境外教材。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6.配套音像材料选用管理。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方式, 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资料。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 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各地可根据实际按需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二、加强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循环使用管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继续实施对城乡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政策,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省级提供的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语文·书法练习指导》《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公共安全教育》《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由有关设区市免费提供学生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由学校按教学要求选订,并免费提供学生使用, 所需经费从省级下拨的特教学校免费教科书采购补助经费中开支。2020 年秋季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单色第 11 版)。

2. 实行循环使用的教科书。2020 年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小学 1-3 年级、5-6 年级),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配发,由学校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补征订,原则上补征订数不超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义务教育《信息技术》(3-8 年级)教科书已修订再版,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要为相关年级所有学生征订《信息技术》教科书, 从 2021 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循环。

3. 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 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地和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 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7〕27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循环教科书的使用管理,学期初要将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学期末再回收所有学生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并务必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的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用于下学年学生使用,确保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实时掌握新学年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信息,及时提供有关单位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调剂工作,确保全面落实“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各地各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2.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应于 5 月 31 日前,按隶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小学报送福州市教育局。各设区 市 2020 年秋季教材选用情况请于 6 月 30 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 实加强管理,做好 2020 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 无误加盖公章后,于 6 月 5 日前将义务教育教科书等征订情况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分公司。

四、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1.2020 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进行征订。我厅将根据省教育厅、原省 新闻出版广电局、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23 号)、《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4〕16 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8〕34 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4 号)以及各地选用情况,通过网络征订平台生成“2020 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目录”,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 月18 日至6 月19 日,征订工作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网址 http://jfgl.fjedu.gov.cn)进行,具体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订购使用应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也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类产品。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有异常的, 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切实规范教辅征订管理。学校要负起责任,根据学生自愿订购的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准确汇总学生订购数量,填报相关表册,及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材料发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1. 加强规范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和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管理。要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

2. 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定期 开展对教材教辅征订、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等违规行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我厅将适时能各地教材选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各校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jyt.fujian.gov.cn)重要文件栏目查询下载《福建省 2020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魏建龙,联系方式:0591-87091366。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pdf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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